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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智能制造学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2-11-10            柯磊      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管理科(简称技校管理科)教学干事1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技校管理科(教学干事):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2022年1118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均可);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3.中共党员优先;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思维清晰敏捷;具有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性格活泼开朗,责任心强,做事认真、细致,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熟悉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写作格式,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及文件档案管理。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原所在单位近三年年终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

三、岗位职责

(一)在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级各类考核要求,结合年度教学实际,制定年度教学运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熟练掌握教学运行信息化系统操作方法,协助做好教学组织、过程控制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及教材征订工作;开学初教师用书的领取和发放;

(五)负责安排教学课程的考核等相关工作,教师试卷的收集及规范化检查;

(六)负责每学期教学运行的常规工作:晚自习安排、教师调停课审批、学生改退补选课等;

(七)负责教师教学相关工作量的统计;

(八)协助学生报到、注册,学籍异动,成绩异常等教学常规问题处理,协助完成毕业生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各类教学资料的整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选聘形式与聘用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顶岗试用+正式聘用”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一名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顶岗试用(两个月),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智能制造学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12:00至11月1812:00。

报名地点:攀枝花学院励志楼212室。

提交材料:

1.《报名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核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3.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及认证报告各2份(核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学院办公室负责。

六、面试与组织方式

(一)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顺序由考生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每位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回答3道题,通过考生的现场答题,从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学院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排名,并通知第一名考生参加体检。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

(二)体检组织

体检由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学院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体检结果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则取消资格,如前两名考生复检不合格,依排名顺序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面试排名、体检结果初定拟聘人选,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试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保留资格,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试用人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备案,通知拟聘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为两个月。

九、待遇

待遇面议。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2-3373338(学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2-3373388(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附件:《智能制造学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智能制造学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智能制造学院

                           ○二二年十一月十日